当前位置:中国厦门网 » 要 闻 » 厦门 » 正文

个人破产地方法规在厦门落地

2025-08-27 10:45:26 来源:东南网

26日,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条例》,在厦门经济特区居住或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连续满五年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进行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债务人有前述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单独或者合计对债务人持有到期债权总额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五倍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这是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之后全国第二部个人破产地方法规。《条例》率先将“保护”写入法规名称,旨在规范个人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诚信债务人经济再生和重新融入社会。

据介绍,《条例》建立了豁免财产制度和符合法定条件的余债免除制度,创设信用修复专章,打造分阶段信用修复路径。《条例》还建立破产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明确债务免除条件、财产申报及处分规则,创设诚信调查和鼓励清偿机制,加重破产欺诈法律后果,防范债务人恶意逃废债,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

为保障债务人基本生活和发展权益,《条例》允许债务人保留其不用于清偿债务的财产,并设置了豁免财产范围。《条例》要求建立破产信息平台,对债务人高消费等行为实施限制,同时加重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

对于社会广泛关注的个人破产制度是否会成为“逃废债”的工具,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部级专委、《条例》专家起草组组长杜万华表示,《条例》聚焦保护“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只有诚实守信的债务人在不幸陷入债务危机时,才有权获得个人破产制度的保护。《条例》已经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来防范和惩戒破产欺诈行为。

《条例》创设咨询辅导前置和债务清理程序,设置简易程序,降低制度成本。针对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夫妻财产混同、个人为企业提供担保等特殊情形,创设遗产破产、夫妻共同破产、个人与企业法人合并破产等特别程序,填补制度空白。

厦门破产审判的实践基础良好。据介绍,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全国破产审判方式改革试点法院;2020年成立厦门破产法庭;2022年创新开展具备个人破产部分功能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工作;2023年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个人信用重塑工作指引(试行)》。

《条例》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责任编辑:吴青
分享到:

相关推荐

监管服务双驱动 厦门湖里创新服务模式助推食品连锁企业高效发展

近年来,随着食品连锁经营模式迅速发展,门店网络跨区域扩张、供应链条不断延伸,给传统市场准入与监管方式带来全新挑战。面对企业“快速开店、统一管理、合规经营”的实际需求,如何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又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在厦门...【详细】

金台资讯湖里区2026/01/16

厦门市思明区启动“骐骥心愿巴士”,组织台胞迎新春系列活动

15日下午,一辆满载两岸祝福的“骐骥心愿巴士”从厦门市思明台胞驿站鹭城巴士联谊点缓缓驶出,它不仅搭载着近二十位在厦台胞的新春期盼,更承载着“马到成功”的美好寓意,开启了一场充满温情与祝福的城市迎春之旅。随着巴士的发车...【详细】

海峡导报思明区2026/01/16

春节期间厦门口岸出入境旅客预计将达14万人次 来厦过“中国年”的老外今年更多了

2026年春节假期从2月15日持续至2月23日共9天,被称为“史上最长春节假期”。随着春节假期临近,旅游市场也在逐步升温,北方玩雪游和南方避寒游成为热门线路。携程近日发布的《2026马年春节旅游市场预测》显示,厦门等...【详细】

台海网文旅2026/01/16